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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公告

  本处于2017年3月22日受理了应永泉以继子身份继承倪德鑫(生前公民身份号码:330102192901280032)遗留的坐落于杭州市福利新村3幢2单元202室房屋的继承公证申请,应永泉已向本处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若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上述公证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处提出异议,逾期本处将依法为应永泉出具相应的继承公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公证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告 2017-03-30 2 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