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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 缝

法院公告

  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764号

  张清清、于峰正:本院受理原告郑金伟诉被告张清清、于峰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7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1121民初352号

  吴永伟(户籍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梅山弄7幢101室):本院受理原告徐超一诉被告吴永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121民初3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吴永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徐超一借款本金584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9月7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月利息8760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青田法院船寮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田县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1871号

  浙江智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方通诉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浙0802民初187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25民初825号

  丁凯: 本院受理原告郑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要求你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33085元及利息;2、支付原告违约金3000元;3、实现债权的费用2500元及差旅费500元由你承担;4、诉讼费用由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9月5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龙游县人民法院

  (2016)浙0825民初3764号

  龚水良:本院受理原告毛龙诉你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825民初3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游县人民法院

  (2017)浙1081民催70号

  申请人宁国市中溪工艺造纸厂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温岭箬横支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39859236,金额为59500元,收款人为宁国市中溪工艺造纸厂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8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


浙江法制报 中 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7-05-22 2 2017年05月2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