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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公 告

  经查,位于杭州市下城区凤起都市花园10幢1单元2501室东北侧平台的阳光房,落地面积7.48平方米,属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违法建筑物,目前由其所依附的房屋所有权人夏云松使用。由于该违法建筑物的建造人至今无法确认,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请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下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庆中队依法接受调查处理。

  公告期限届满仍未前来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予以拆除。

  特此公告

  联系人:全明  陈勇

  联系电话:81999231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柳营巷19号

  杭州市下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10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公 告 2017-07-10 2 2017年07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