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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宁波兴隆车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宁波兴隆车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8月14日,该债权总额(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为8,958.49万元。该债权由宁波欧哈希化工有限公司、宁波市信德隆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晟海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晟隆海车业有限公司和苏一清提供担保,抵押物:抵押物一:为权属兴隆车业公司所有,位于余姚市泗门镇西郊工业园区,房产建筑面积为4391.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366.33平方米。抵押物二:为权属兴隆车业所有,位于余姚市泗门镇西大街居委南环路,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756.04平方米。抵押物三:为权属兴隆车业所有,位于余姚市泗门镇第十堡村,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535.70平方米。抵押物四:为权属宁波宝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位于余姚市临山镇湖堤村,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6060.8平方米。抵押物五:为权属宁波宝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位于余姚市泗门镇南环路,房产建筑面积为9036.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720.87平方米。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它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779673  电子邮件:maozhenyu@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lexunping@cinda.com.cn

  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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