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3565号
芮聪聪:本院受理原告黄霖枫诉被告芮聪聪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35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5986号
张晓雪:本院受理原告方智诉你邮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5986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2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5901号
吕群英、倪浩杰、倪靓:本院受理原告朱卫英诉被告吕群英、倪浩杰、倪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由审判长蓝照辉、人民陪审员周彩燕、黄建华组成合议庭,定于2017年12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黄宅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5903号
吕群英、倪浩杰、倪靓:本院受理原告倪伟大诉被告吕群英、倪浩杰、倪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由审判长蓝照辉、人民陪审员周彩燕、黄建华组成合议庭,定于2017年12月4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05691号
王仙罗:本院受理原告郑炳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05691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2月05日上午09时00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