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2017)浙0327强清1号
根据申请人温州乔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16日裁定受理苍南增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南增达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于2017年8月23日指定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组成苍南增达公司清算组。现公告如下事项:1、请苍南增达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苍南增达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苍南增达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苍南增达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3、苍南增达公司及其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苍南增达公司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档案、证照等资料。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暂定于2017年12月21日14时30分在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四楼会议室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
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申报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801室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周莉丹、陈杰联系电话:13732075880、057756892906。
特此公告。
苍南增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