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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今年初,准备结婚的小王投入到了“看房大军”之中,他在某中介公司登记了自己的资料,并留下了手机号码。谁知,房子没买成,小王却发现中介公司把他的手机号卖给了其他中介。他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没有遭受实质损失而最终放弃打官司。

  这两年,电信诈骗屡屡见诸报端。清华大学教授刚卖完房子,信息就被泄露,结果被诈骗1700多万元;山东一准大学生徐玉玉因接到诈骗电话被骗走9900元后伤心欲绝,最终导致心脏骤停离世……电信网络诈骗背后,往往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

  《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解读: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交流空前简单化和快捷化,不仅带来了社会生活的巨变,还为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了威胁。个人信息泄露从最初的技术问题,到现在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个人信息资料被非法利用,不仅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还带来了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互联网和大数据对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收集,有时是合法的合同行为,是征得个人同意的,但也有很多是在个人不知晓的情况下的盗用。《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有利于在信息时代更好地保护个人权益。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2017-11-20 2 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