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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6832号

  杨军生:本院受理原告蒋呈君诉你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5日13时30分在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5810号

  俞飞军:本院受理的原告丁国升诉你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58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5789号

  陈向红:本院受理原告金成雷诉被告陈向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57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222号

  王峰、张超琼:本院受理原告吴法光诉王峰、张超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2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269号

  金华旭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钟开香、陈林洋、钟开明: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卓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金华旭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钟开香、陈林洋、钟开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2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08197号

  赵攀峰:本院受理原告蒋俏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08197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3月12日上午09时00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08348号

  项殿胜:本院受理原告张红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08348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3月12日上午09时10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7-12-06 2 2017年12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