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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浙江宏裕建设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12月25日,该户债权资产未偿本金人民币2397.62万元,未偿利息人民币471.58万元,本息合计人民币2869.21万元。债务人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该债权由绍兴市申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置业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孙妙川、孙爱英提供保证,绍兴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绍兴东泽博园2幢102室、东泽博园11幢102室、东泽博园25幢103室的住宅以及浙江置业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绍兴东泽庄园56幢的别墅提供抵押。债权处置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唐志军   联系电话:0575-84130569

  联系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山阴路299号   电子邮件:tzj791@sina.com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9582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luozhenyu@cinda.com.cn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1月9日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资产处置公告 2018-01-09 2 2018年01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