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浙0726民初9044号
浦江县华都水晶有限公司、陈云静、张玲利:本院受理原告金建钢、周玲珍诉被告浦江县华都水晶有限公司、陈云静、张玲利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7328号
方剑、虞育祥: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小伟与被告方剑、虞育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7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7303号
浦江蒂奥水晶饰品厂、张东平:本院受理的原告洪友谊诉被告浦江蒂奥水晶饰品厂、张东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7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837号
张斌斌: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江与被告张斌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8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590号
吴川:本院受理原告浦江晓明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吴川之间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蓝照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时4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768号
楼小平:本院受理原告黄美宝诉被告楼小平之间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蓝照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