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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原告赵宇豪撤回对被告应金玲、王荷飞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7)浙1004民初9238号

  马荣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合作银行与被告马荣伟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住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004民初92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马荣伟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合作银行信用卡透支本金人民币18483.41元及截至2017年8月18日的利息3833.60元、违约金1277元,并支付自2017年8月19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本金18483.41元按月2%计算的利息、违约金。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0元,由被告马荣伟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帐号:19-900 0010 4000 0225 089001)。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7)浙1004民初9469号

  刘卫江、陈利:本院受理原告王小明与被告刘卫江、陈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住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004民初94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刘卫江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王小明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0元及利息(按本金40000元按月利率2%自2017年3月15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王小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40元,由被告刘卫江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帐号:19-900 0010 4000 0225 089001)。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7)浙1004民初8430号

  夏艳萍:本院受理原告赵宇豪与被告陈卫理、夏艳萍、任林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住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03-09 2 2018年03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