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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老乡骗老乡,两眼泪汪汪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邵振华 陈邦攀 鹿轩 陈文铮 刘竹柯君

  时间:

  4月18日

  地点:

  天台法院

  一个人在外地打拼,如果能得到老乡的帮忙,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天台人夏某本来也是这么想的,他在慈溪开了间浴室,想找个天台老乡来烧锅炉,觉得老乡之间有共同的语言、风俗习惯,比较好相处。但是,偏偏就是这个老乡,狠狠坑了夏某一把,把他骗得两眼泪汪汪。

  通过中介机构,夏某找了一个自称陆某的人到店里烧锅炉。刚开始,陆某表现得老实本分,还经常跟夏某一起拉家常。上了几个月班后,陆某说自己准备投资一些项目,向夏某借5万元。

  毕竟不是小数目,夏某不是很想借。陆某便称自己的妹妹在天台某银行当主任,可以帮夏某办理贷款,“都是老乡,你帮帮我,我帮帮你”。

  “我想反正手里有陆某的身份证复印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夏某说,当时他正好想要贷款,考虑再三后决定借钱给陆某。

  接下来1个月里,陆某又以各种理由陆续向夏某借了好几万元,但每次夏某问他什么时候安排贷款时,他总是推拖。等到夏某发觉自己被骗时,陆某已经手机关机,杳无音信了。

  夏某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找过去,竟然发现这个陆某根本不是他认识的“陆某”。

  夏某报案后,“陆某”被抓捕到案。原来,“陆某”其实姓许,也根本没有在银行当主任的妹妹。许某曾借用过陆某的身份证,之后就一直没还,还拿来自用了。他从夏某那里弄去的钱,已经被他赌博输光了。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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