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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与杭州臧友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达成的编号为《信浙-B-2018-059》的债权转让协议,信达将其对借款人义乌市盛鑫纺织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臧友贸易有限公司。信达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杭州臧友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臧友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臧友贸易有限公司

  序号债权资产借款合同未偿本金未偿利息本息合计担保合同担保情况1义乌市盛鑫纺织有限公司XC67624111315062、XC67624111315034、XC67624111316002、XC67624111316003、XC67624169016012、XC676241690160072683.47423.863107.34676241925013037、67624199915062、67624199913075、67624199915054、676241925013037-1抵押物为义乌市义东工业园区的工业土地及厂房(建筑面积:11760.89㎡,土地面积为7006㎡,最高额抵押2500万元);保证人为义乌市盛豪纺织有限公司、陈丽萍、楼学文。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4-25 2 2018年04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