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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2261号

  张亮亮、陈顺峰:本院对原告赵统诉被告张亮亮、陈顺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结果为:一、由被告张亮亮支付原告赵统借款本金人民币18000元并支付利息11200元(利息已按月利率2%计算至2018年2月19日,之后利息仍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由被告陈顺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张亮亮、陈顺峰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2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2563号

  金初升:本院受理原告于绍锋诉被告金初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从2018年1月11日起按月息2分开始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10日上午9:30在本院浦东法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9409号

  张亮亮:本院受理原告陈贤青诉被告张亮亮、蒋伟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94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限被告张亮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陈贤青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从2017年8月18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由被告蒋伟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亮亮追偿。本案受理费3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人民币950元,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9496号

  傅军礼:本院受理原告于绍锋诉被告傅军礼、陈英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94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由被告傅军礼归还原告于绍锋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从2017年12月22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于绍锋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人民币1700元,由被告傅军礼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05-08 2 2018年05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