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缪志泉:本院受理原告杨将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你偿还借款60000元及相应利息,本案诉讼费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15分在本院花园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802民初2941号
何成林:本院受理唐小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802民初2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陈小英:本院受理原告郑炳辉与被告陈小英为离婚纠纷一案[(2018)浙1003民初288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浙1003民初28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准予原告郑炳辉与被告陈小英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郑炳辉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周加勤:本院受理原告李远胜与被告周加勤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浙1003民初368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浙1003民初36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被告周加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远胜借款4700元,并支付利息(按本金4700元按年利率6%自2018年5月14日起计算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周加勤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126民初395号
沈剑飞:本院受理的原告毛可贵诉被告沈剑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或通过其他方式向被告沈剑飞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被告沈剑飞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6民初39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令:一、限被告沈剑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毛可贵借款本金92000元及支付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17年9月12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二、驳回原告毛可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74元,由原告毛可贵负担20元,被告沈剑飞负担2154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