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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4142号

  沈生根:本院受理原告徐新乔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2月20日10时在本院菱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503 民初4139号

  张跃权:本院受理原告高利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2月20日9时在本院菱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1921号

  陈伟杰、沈斌:本院对原告周海鑫诉被告陈伟杰、沈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503民初1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3562号

  金建良、李英:本院受理原告程维峰、汪亚苗诉被告丁新民、朱红英、金建良、李英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它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告知书、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18日9时00分在本院双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2547号

  孙建平:本院受理原告谢会祥与被告孙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告知书、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14日14时30分在本院双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2548号

  孙建平:本院受理原告闵庆华与被告孙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告知书、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14日1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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