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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法庭2号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3222号

  楼金城:本院对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县支行与被告楼金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3222号民事判决书。主文内容:一、限被告楼金城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县支行欠款本金13738.96元、利息及滞纳金等费用计4963.45元,此后另计;二、限被告楼金城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县支行律师代理费600元。限被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3365号

  楼志强、浦江县永铭水晶玻璃有限公司、浦江县万佳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浦江县兴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被告楼志强、浦江县阿里水晶有限公司、浦江县永铭水晶玻璃有限公司、第三人浦江县万佳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3365号民事判决书。主文内容:一、限被告楼志强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浦江县兴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款本金计人民币1405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5月3日起按年昨率6%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二、限第三人浦江县万佳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浦江县兴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人民币1071603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被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3261号

  许玲凤:本院受理原告李淼诉被告柳红光、许玲凤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326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2776号

  于琛琛、浙江力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金夫诉被告于琛琛、浙江力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2776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09-25 2 2018年09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