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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公告

  宁波海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由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通过,并由象山县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根据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57648.64元,具体分配金额详见《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宁波海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10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告 2018-10-08 2 2018年10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