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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更正公告

  我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010、011版刊登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昕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昕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昕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昕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恒福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恒福盛)与我司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中,下表信息需要更正。

  特此更正。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更正公告 2018-10-12 2 2018年10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