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民初3770号
罗万胜、柳建堂:本院对原告王晓娟与被告罗万胜、柳建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84民初3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民初6813号
沈敏福:本院受理原告卢跃洪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19年1月17日9时30分,开庭地点在永康市人民法院五号审判庭(东门三楼)。合议庭成员为章璐、徐姬、华丽贞。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民初6748号
武义鑫涛旅游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飞龙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你、卢百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19年1月17日8时50分,开庭地点在永康市人民法院五号审判庭(东门三楼)。合议庭成员为章璐、徐姬、华丽贞。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4475号
张大干、张霞:本院受理原告张震宇与被告张大干、张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447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际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4630号
冯城城:本院受理原告郑生虎与被告冯城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463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际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6189号
金剑亮: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刚东诉你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6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际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