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4539号

  沈晓东:本院受理原告傅党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45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限被告沈晓东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傅党胆借款20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8年6月13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950元,由被告沈晓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7027号

  陈国华、陈小来: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国华、陈小来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浙1003民初702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1、陈国华偿还本金20000元及截至2018年9月7日止的利息、罚息、复息2341.62元和自2018年9月8日起到实际还款日止的罚息、复息(罚息、复息按月利率上浮50%计算),陈小来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陈国华、陈小来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为至开庭前一日。本案定于2018年12月2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7029号

  金兴龙、金兴高: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兴龙、金兴高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浙1003民初702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1、金兴龙偿还本金79999.75元及截至2018年9月7日止的利息、罚息、复息7167.26元和自2018年9月8日起到实际还款日止的罚息、复息(罚息、复息按月利率上浮50%计算),金兴高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金兴龙、金兴高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为至开庭前一日。本案定于2018年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8-10-18 2 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