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30日内。本案由杨珊珊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周彩燕、张君丹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1月31日9:00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4862号
张家祥:本院受理原告李建斌诉被告张家祥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486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柯民花初字第21号
刘财土:本院受理原告祝连才诉你与王春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依法确认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浙柯民花初字第21号中刘财土需承担的债务为刘财土、王春莲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诉讼费用由你承担。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柯民花初字第642、643号
刘财土:本院受理原告吴志忠诉你与王春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依法确认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柯民花初字第642、643号中刘财土需承担的债务为刘财土、王春莲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诉讼费用由你承担。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毛春花、祝贺:本院受理原告葛克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你归还原告借款2000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15分在本院花园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1122民初6553号
王林生:本院受理原告徐建仪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