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一民事裁定书,宣告温州市伊蕾愉涵鞋业有限公司破产。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82破22号
本院根据温州市米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12月11日裁定受理乐清瑞姿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2月13日指定温州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乐清瑞姿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乐清瑞姿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2月20日前,向乐清瑞姿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锦江路458号汇锦深蓝国家大厦第15层;邮编:325000;联系人:林文杰、张少东;联系电话:13676416618、18657771116;传真:0577-8806591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乐清瑞姿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乐清瑞姿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3月5日下午15:30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八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破21号
本院根据叶建新的申请于2018年12月11日裁定受理浙江恺玛仕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2月13日指定温州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浙江恺玛仕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恺玛仕服饰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19年2月20日前,向浙江恺玛仕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锦江路458号汇锦深蓝国家大厦第15层;邮编:325000;联系人:林文杰、张少东;联系电话:13676416618、18657771116;传真:0577-8806591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恺玛仕服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恺玛仕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3月5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八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