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20757号
赵中亮: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驰康机械设备商行与被告赵中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863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3月21日14时50分在义乌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20706号
冯建明: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微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冯建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人民币41948元(本金:38000元,利息:38000元×24%×158天÷365天=3948元,利息暂计至2018年7月13日),并支付2018年7月14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2、本案3000元律师费由被告承担;3、原告有权对被告抵押的福克斯牌车辆(车牌号:浙DZ9A21,车辆识别号为LVSHCFAE9CF361058)以拍卖、变卖等方式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3月21日14时30分在义乌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19070号
吴小明、汤文景:本院受理原告牛志强与被告吴小明、汤文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52500元及利息(自2018年8月7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3月21日13时50分在义乌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23民初3512号
楼楠:本院受理原告陶红仙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支付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本案开庭审理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