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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15142号
谢作干: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港新印刷有限公司为与被告谢作干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被告谢作干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82民初1514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谢作干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义乌市港新印刷有限公司加工费26010元并赔偿损失(自2014年1月2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47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2120元,由被告谢作干负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15967号
叶显烈: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景祥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为与被告叶显烈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被告叶显烈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82民初1596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叶显烈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义乌市景祥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00000元。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2950元,由被告叶显烈负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15143号
陈启勇: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港新印刷有限公司为与被告陈启勇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被告陈启勇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82民初1514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陈启勇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义乌市港新印刷有限公司加工费29000元。案件受理费526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176元,由被告陈启勇负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24739号
刘玉伟: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兴拓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刘玉伟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被告刘玉伟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义乌市兴拓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诉请:一、被告支付剩余汽车租金人民币6000元(租金8200元,扣除第一天租金200元及2000元押金)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起诉之日起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支付违约金82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