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浙0782民初1004号
黎平发:本院受理原告王京诉被告黎平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被告黎平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令材料。原告王京诉请:一、被告偿还欠款14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11月24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到实际履行之日止,暂算至起诉之日为84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6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国贸第三审判庭公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682号
楼忠良:本院受理原告黄希珍诉被告楼忠良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蓝照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童跃杭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6月19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342号
陈宏强:本院受理原告郑立峥诉被告陈宏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蓝照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童跃杭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6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858号
郑剑锋:本院受理原告洪光明诉被告郑剑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刘波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肖春来、人民陪审员芮孟畅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6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浦东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