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办公区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1592号
郑宝生、王晓微:本院受理原告林瑞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159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一郑宝生被告二王晓微立即归还借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并按约定的月息2%支付自2017年12月9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3、请求判令被告二王晓微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8月7日9时4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8738号
陈金林:本院受理原告何文昭与被告陈金林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003民初87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陈金林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何文昭借款30000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6%自2018年12月19日起计算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公告费400元,共计675元,由被告陈金林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550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2003号
吕商羽:本院受理原告谢文华诉被告吕商羽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200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欠款本金93326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9月15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计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本案定于2019年8月12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办公区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1621号
魏加浩:本院受理原告陈文献为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162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欠款人民币22000元,并支付起诉之日起月利率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