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8676号
陈金荣:本院受理原告黄标诉被告陈金荣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26民初86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478号
吕四军:本院受理原告陆明诉你的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20日9时4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821号
季顺真、吴林枫:本院受理原告张琳诉你们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21日8时4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290号
王春泉、曹秋燕:本院受理原告张展伟诉你们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20日9时1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223号
项文龙:本院受理原告李安慰诉你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20日8时4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