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2019)浙0802民初3553号
周功茂:本院受理原告朱国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1083号
付荷青:本院受理原告蔡嗣春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10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付荷青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蔡嗣春借款1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公告费400元,共计425元,由被告付荷青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50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845号
章荣伦:本院受理原告林思军为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8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章荣伦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林思军代偿款50270元,并赔偿自2019年2月18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7元,减半收取528.50元,公告费400元,共计928.50元,由被告章荣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1057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2802号
李希新、戴正飞:本院受理原告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为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280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李希新、戴正飞立即向原告偿还垫付费用10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