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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公告

公 告

  杭州阿佤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系吴成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4MA2B0QCY62因拖欠姚宪利等20名员工2018年9月至10月工资共计人民币182312元,且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局于2019年1月7日移送公安侦办。根据《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18]30号)及《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黑名单认定和公布办法》(杭人社发[2017]10号)之规定,现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列入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列入期限为 3 年,黑名单信息并将在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予以公布,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因无法直接送达你单位,特此公告送达。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异议。经复核后,异议不成立的,本机关将维持本决定;异议成立的,本机关将及时变更或撤销本决定,并将你单位移除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

  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2 公 告 2019-07-25 2 2019年07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