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9)浙0784民初5826号

  林建波、章姿沌:本院受理原告章华美与被告林建波、章姿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9时50分,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18号审判庭(西门4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1912号

  何云侠、何云皓: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永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何云侠、何云皓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784民初19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077号

  彭清华:本院受理原告吴春耕诉被告彭清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20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彭清华归还原告吴春耕借款92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其中本金42000元自2017年12月14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本金50000元自2018年2月10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2100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050号

  席根亮:本院受理原告胡仁梅诉被告席根亮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20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胡仁梅与被告席根亮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650元,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462号

  张岚:本院受理原告郑林卫与被告张岚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审判员张永钦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蒋约苟、黄颖松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11月14日9时2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杭坪法庭3号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480号

  张金金:本院受理原告许晓慧诉张金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448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1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第十二审判庭开庭进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9-08-21 2 2019年08月2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