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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2民初6977号

  陈春林、葛永梅: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鑫光服装辅料商行与被告陈春林、葛永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送达本院(2019)浙0782民初6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义乌市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2民初7031号

  胡永杭:本院受理原告周继军为与被告胡永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9)浙0782民初703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义乌市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3民初831号

  宋备惠:原告黄盈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依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3民初8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令:一、被告宋备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黄盈借款人民币52000元并支付利息(其中40000元自2017年11月2日起,12000元自2017年12月8日起,均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黄盈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0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宋备惠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6656号

  傅小兵:本院受理原告应汝根与被告傅小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应诉通知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8时40分,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18号审判庭(西门4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453号

  季土生:本院受理陈启建与被告季土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2453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季土生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陈启建借款本金160000元。本案受理费35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4150元,由被告季土生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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