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2民初7529号
周强:本院受理原告龚杰与被告周强追偿权纠纷买卖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9)浙0782民初7529号民事裁定书。主文如下:本案按原告龚杰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359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009元,由原告龚杰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3552号
杨剑:本院受理的原告黄丽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3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3265号
汪从念:本院受理的原告方掩星诉你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3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5207号
徐铭、陈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0年2月12日9时4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924号
赵旭东:本院受理的原告冉林武诉你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46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5242号
邵晓鸣、俞丽芬:本院受理原告黄剑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0年2月12日8时4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778号
寇继武:本院受理原告蒋建伟诉被告寇继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27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