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月11日上午9时45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4822号
卢飞岳、卢聪聪:本院受理原告吕其霞与被告卢飞岳、卢聪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784民初48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卢飞岳、卢聪聪归还原告吕其霞借款786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19年6月1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归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6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2310元,由被告卢飞岳、卢聪聪负担。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康市人民法院504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5944号
陈健伟:本院受理原告陈彩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5944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160号
张家祥:本院受理原告张顺诉被告张家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41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3703号
朱书静:本院受理原告钟元香诉被告朱书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37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802民初2466号
郑虹: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802民初24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郑虹对浙江盛世久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应归还原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1124.6万元及相应利息在最高担保额116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