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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仲 裁 公 告

  浙江天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椿菇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19)杭仲字第864、865号申请人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浙江天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椿菇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本委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2020年1月20日下午2点30分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电话0571-88382507)。杭州仲裁委员会

  浙江宝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18)杭仲字第702号申请人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浙江宝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9年11月1日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18)杭仲裁字第702号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8楼,电话0571-88382507),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仲裁委员会

  杭州钡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赵程敏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8)362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件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你单位认为本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讯电信(浙江)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苏建国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江上城劳人仲案(2019)448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收到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新正鸿通讯器材商行:本委受理的芦健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嘉南湖劳人仲案[2019]第22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5月至6月的工资共计12000.00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的,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奥旭(上海)市场营销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张磊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纠纷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仲裁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1月7日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嘉兴市庆丰路1305号建瑞大厦辅楼215)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园众保洁养护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刘光卫诉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仲裁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1月10日9点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建瑞大厦社会治理联动中心218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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