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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翀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翀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依法将享有的对公告清单所列债权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金翀。

  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债权依法通过协议转让给金翀,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立即向金翀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金翀

  2019年11月1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翀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11-11 2 2019年11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