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4819号
赵国云:本院受理审理原告钱艳华被告赵国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廉政建设监督表及诚信诉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二○二○年二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3420号
郑兴华:本院受理原告陈家晟诉被告郑兴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廉政建设监督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 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及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从2019年5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19年6月、按月息一分、共4040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举证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不答辩不影响案件审理。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定于二O二O年一月二十七日上午9时00分在安吉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82破33号
本院于2019年11月5日裁定受理义乌市普利金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浙江商城天马律师事务所为义乌市普利金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义乌市普利金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12月12日前向义乌市普利金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接受申报的地点及电话为:浙江省义乌市万达广场6栋32楼3212室,联系方式:13705790152(吴律师)。债权人须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间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义乌市普利金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义乌市普利金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12月17日上午9:00在义乌市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