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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需提交上述资料:(2)、(3)、(4)。

  东阳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9945号

  浙江神阳工贸有限公司:原告张兰芬与被告王美华、浙江神阳工贸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波动水器外壳加工合同;2、判令被告王美华退还原告货款28931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8年1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3、被告浙江神阳工贸有限公司对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并按相关规定支付5%的律师费及交通费。现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相关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14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4号审判庭(东门3楼),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6742号

  王方勇:本院受理王福起诉王方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由被告王方勇支付原告王福起.货款10327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2019年8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58元,公告费650元,共计708元,由被告王方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4863号

  潘鮮红、吕德方、黄芳:本院受理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诉潘鲜红、吕德方、黄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本案案件受理费4918元,公告费650元,合计5568元,由被告潘鲜红、吕德方、黄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8.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6054号

  庄俊杰:本院受理的原告潘丹妮诉你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 浙0726民初60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7177号

  潘胜利:本院受理原告蒋增江诉被告潘胜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20-01-09 2 2020年01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