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浙0726民初614号
张灵明:本院受理原告陈飞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和15日内。定于2020年6月23日下午15点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5953号
周玉珍: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 浙0726 民初595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5932号
洪信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 民初5932 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1021破2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李文平的申请于2020年1月2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台州跃翔阀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2020年2月28日指定台州宏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债务人台州跃翔阀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4月27日前,向债务人台州跃翔阀门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25号样青大厦4号楼7层;邮政编码: 317600; 联系电话: 15867647876) 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债务人台州跃翔阀门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债务人台州跃翔阀门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5月11日上午9时在第十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玉环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