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胡丽娜债权转让通知联合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胡丽娜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已将其名下对陈磊享有的权权(包括不限于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担保权、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费)依法转让给胡丽娜。现要求陈磊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胡丽娜履行《额度贷款合同》编号为平银(杭州)授字(2018)第(CT002018020800008327)及《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编号为平银(杭州)额抵字(2018)第(CT002018020800008327)的约定的偿付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截止2020年3月31日陈磊欠款本金469064.67元,利息13742.79元。以后利息、罚息、复利按照《额度贷款合同》约定计算至贷款清偿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胡丽娜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