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20)浙0726民初1257号

  张必胜、潘晓莲:本院受理原告郑建仁诉被告张必胜、潘晓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曹德强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芮孟畅、张琳琅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浦东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1004民初1867号

  孟连土:本院受理(2020)浙1004民初1867号原告沈慧益与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举证期限截至2020年9月14日)。一、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42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利率计算);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2020年9月15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20)浙1124民初134号

  兰方愉:本院受理原告梁晓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1124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松阳县人民法院

  (2020)浙1122破3号

  本院根据浙江富盛机械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6月10日裁定受理浙江富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6月10日指定浙江民晖律师事务所担任富盛公司管理人。富盛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7月17日前,向富盛公司的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647号301室;邮政编码:321400;联系人吕倩倩:18857820726,郑楚1590673846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富盛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富盛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7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该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缙云县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20-06-17 2 2020年06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