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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0)浙0304民初2459号

  苏忠宜: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忠宜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审理阶段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8日10时00分在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27民初1707号

  陈振:本院受理原告林德朗诉你与陈莹莹、林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定于2020年9月28日8时50分在本院第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请准时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苍南县人民法院

  (2020)浙0327民初1732号

  钱周安:本院受理原告蔡莲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定于2020年9月28日8时50分在本院第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请准时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

  苍南县人民法院

  (2020)浙0411民初1556号

  张海林:本院受理原告金建明与被告张海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20)浙0411民初798号

  陈恺:本院受理原告来威与被告陈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9)浙0502民初6984号

  徐文祥: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与被告徐文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502民初69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20-06-18 2 2020年06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