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浙0726民初1743号
查伟民: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长大与被告查伟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张婷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方渊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1839号
张燕燕:本院受理原告曹碧华与被告张燕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人民币122100元,并支付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从2019年1月21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黄宅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1843号
张燕燕:本院受理原告曹碧华与被告张燕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人民币48400元,并支付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从2019年1月21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黄宅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1082破21号之二
因临海市永新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的最后分配已经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6月28日裁定终结临海市永新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临海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