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浙0324民初963号
徐孝丰:原告胡三豹与被告徐孝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24民初9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徐孝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胡三豹货款135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13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5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确定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8元,由被告徐孝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永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502民初5540号
徐云胜、程玉芳:本院受理的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502民初55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20)浙0523民初989号
安吉崇遥竹木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邱建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523民初9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20)浙0523民初2098号
章国灿:本院审理原告严海鹰与被告章国灿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廉政建设监督表及诚信诉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二○二○年十月十四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521破7号之一
2018年10月19日,本院根据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浙江布莱特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浙江布莱特实业有限公司可供清偿的资产为376302元,且已确认未清偿债务共计10笔,总额为105373007.59元,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并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依法申请宣告浙江布莱特实业有限公司破产。
本院认为:浙江布莱特实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符合法定破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07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浙江布莱特实业有限公司破产。
德清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