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犬在小区内被撞死,怎么赔?
律师:未栓狗绳,犬主人应负主要责任
本报记者 陈洋根
“太可怜了,这么漂亮的狗狗被撞死了,主人肯定很伤心,司机应该赔偿”;狗是突然蹿到路中间的,而且也没牵绳,正常开车的司机不用赔;如果司机和车有受伤或受损,犬主人应该作出赔偿……”这两天,杭州余杭良渚一小区内宠物狗被撞死事件引发业主热议。
“被撞的狗脖子上有拴绳,但刚开始现场并没有见到狗主人。”小区保安和业主说,事情发生在7月18日早上6点左右,属于可遛狗的时间。事发时,一条雪纳瑞小型宠物犬突然窜出,撞上一辆正慢速前行的汽车,当场死亡。所幸的是,司机和车都没事。半小时后,狗主人得知情况后才赶到现场。据了解,犬主人和意外撞死狗的司机都没有报警,而是选择“私了”并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
如今因不牵绳遛狗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像这样的纠纷究竟该怎样划分责任归属?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锦伟。
对于事故责任和赔偿的问题,张锦伟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拥有严格登记制度的小区道路,不属于法定道路范围,但在非法定道路上发生事故的,交管部门只要接到报案,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划分事故当事人责任。
张锦伟提到,事故责任认定,对本案各方的赔偿责任比例和数额有较大影响。本案中,宠物犬作为有自由活动能力的动物,犬主人在小区道路上遛狗,应加以约束并牵好狗绳,否则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员很难保障安全驾驶,因此犬主人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