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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20)浙0523民初593号

  安吉名汇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鸣琴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523民初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安吉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82民初8885号

  肖志勇:本院受理原告施震翔与被告肖志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请: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本金72118元及利息损失(从起诉之日开始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义乌市人民法院江东办公区国贸第一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0)浙0782民初9706号

  朱帆、许君:本院受理原告谢丹清与被告朱帆、许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货款人民币222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2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12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11月10日上午9时15分在义乌市人民法院江东办公区国贸第一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0)浙0782民初10193号

  刘正利:本院受理原告林佳鑫与被告刘正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被告刘正利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林佳鑫诉请: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33902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11月11日上午9时20分,在义乌人民法院江东办公区国贸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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