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浙0781破27号 本院根据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9月11日裁定受理兰溪市兰博铸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9月11日指定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为兰溪市兰博铸钢有限公司管理人。兰溪市兰博铸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0月23日前,向兰溪市兰博铸钢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116号二楼会议室(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余律师;联系电话:0579-82237182)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兰溪市兰博铸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兰溪市兰博铸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兰溪市横山路58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兰溪市人民法院(2020)浙0781破26号 本院根据童素文的申请于2020年9月11日裁定受理浙江凯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9月11日指定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凯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凯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0月23日前,向浙江凯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116号二楼会议室(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余律师;联系电话:0579-82237182)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凯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凯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兰溪市横山路58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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