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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20)浙0304民初1903号

  张丽华:本院受理的原告狄献勇、施建与被告张丽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04民初19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4民初5408号

  刘海云: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市百翔箱包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海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11日10时00分在本院梧田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4民初5463号

  戴浩敏: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市晴鸟鞋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戴浩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11日9时00分在本院梧田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800号

  金永招: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岐支行诉被告赵爱生、吴丽丹、金永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280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411民初2889号

  嘉兴雅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陈杰:本院受理原告徐延贵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公告送达以外的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20)浙0481破9号之二

  因海宁市妮可贸易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9月18日裁定宣告海宁市妮可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海宁市妮可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海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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