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020)浙0304民初5483号 余德港、余作科: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捷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德港、余作科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浙江移动微法院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059号 杨露: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与被告杨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20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2020)浙0382民初1322号 叶利强: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白象支行与被告陈素、叶利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13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2020)浙0382民初774号 余国启: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白象支行与被告徐小月、余国启、黄丽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7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2020)浙0382民初1030号 林铭、陈娥: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天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林铭、陈娥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