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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温州中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温州锦皓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温州中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表所列案件对应的权利依法转让给温州锦皓实业有限公司,故温州中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温州锦皓实业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案件被申请人。

  温州中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温州锦皓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联合公告要求下列案件被申请人,自本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温州锦皓实业有限公司履行下表所列案件对应还款义务及承担有关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18067780798

  温州中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锦皓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信息截止日:2020年11月3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0-12-30 2 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